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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税务总务、中国残联《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》的通知

津发改委〔2020〕26号
2020-03-24
[ 索引号 ]11500381733959972Y/2020-00277[ 发文字号 ]津发改委〔2020〕26号
[ 主题分类 ]其他[ 体裁分类 ]其他
[ 发布机构 ]江津区发展改革委[ 有效性 ]有效
[ 成文日期 ]2020-03-18[ 发布日期 ]2020-03-24

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税务总务、中国残联《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》的通知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级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,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,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部门的安排部署,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税务总务、中国残联 《 关于印发<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> 的通知 》(发改价格规〔 2019 〕 2015 号)转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

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 重庆市江津区残疾人联合会

2020 年 3 月 1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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